污水处理的基本原理是根据污水中有害物质的不同性质,采取物理、化学或生物等方法将其去除或转化。具体来说,污水处理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初级处理:主要是通过物理手段去除污水中的固体悬浮物,如泥沙、纸张、食品残渣等。初级处理还可以采用沉淀池等设备将污水中较沉重的沉淀物沉淀下来。
2.二级处理:主要是通过生化处理,将污水中的有机物质和氮磷等化学物质转化为可分解和可稳定的物质。经过二级处理的污水水质可以较好地满足排放环保标准。
3.三级处理:又称为深度处理,主要是通过一系列的化学或物理手段,去除污水中残余的有机物、营养物质和其他微量污染物,以达到更高的水质要求。广东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常见的深度处理方法包括活性炭吸附、臭氧氧化、膜分离等。